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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进一步推进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宣传义务,贯彻落实人民银行2020年反洗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精神,中国信达于近期集中开展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宣传活动,普及推广反洗钱知识,打击和防范洗钱犯罪活动。
除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外,在反洗钱领域的主要国际组织还包括巴塞尔委员会、埃格蒙特集团、沃尔夫斯堡集团、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
一、巴塞尔委员会
巴塞尔委员会,全称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由十国集团的中央银行行长于1974年组建,旨在全球范围内推行完善的银行监管标准。巴塞尔委员会是银行业审慎监管标准的全球首要制定机构,也是银行业监管事务的合作平台,目前有来自28个司法管辖区的45个成员(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机构)。2009年我国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现为中国银保监会)成为该委员会成员。
巴塞尔委员会的宗旨是以提高金融稳定性为目标,加强对全球银行的监管、监督和实践,委员会秘书处与国际清算银行联署办公。
1988年,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名为《防止犯罪分子利用银行系统洗钱》的原则声明,承认金融部门可能被犯罪分子滥用,这是防止洗钱犯罪分子滥用银行业洗钱的一大进步。上述原则声明制定后,各国的反洗钱法规相继出台。
1997年,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有效银行业监管的核心原则》,为全球监管当局提供了基本的参考依据,并敦促各国采纳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40项建议。
之后,巴塞尔委员会先后发布了《银行客户尽职调查白皮书》《账户开立和客户身份识别指南》《一体化了解您的客户风险管理》《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健全管理》《账户开立通用指南》等重要文件,为在全球范围内执行的最低标准提供了指南。
二、埃格蒙特集团
1995年,多个司法管辖区的金融情报机构(FIU)开始在被称为埃格蒙特集团的非正式组织框架下开展合作。埃格蒙特集团的目标是为全球的金融情报机构提供论坛,以促进在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领域的合作,并推动该领域国内项目的实施。
埃格蒙特集团制定了包括《埃格蒙特宪章》《埃格蒙特关于金融情报机构进行信息交流和行动指导的原则》等系列统筹文件,以促进金融情报机构之间更广泛的国际合作和信息交流。
埃格蒙特集团另一项重要工作是根据各司法管辖区金融情报机构提交的案例,进行集中研究,发布了《金融情报机构在行动:100个洗钱案例》,为识别洗钱典型要素提供了宝贵支持,帮助反洗钱专业人员识别可疑活动。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40项建议中,鼓励各司法管辖区的金融情报机构加入艾格蒙特集团。目前,共有164个遍布全球的金融情报机构加入了埃格蒙特集团。
三、沃尔夫斯堡集团
沃尔夫斯堡集团是由13家全球性银行组成的协会,于2000年在瑞士召开首次会议。沃尔夫斯堡集团旨在制定金融服务行业标准,并为客户尽职调查、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政策提供指引。
沃尔夫斯堡集团先后发布了《沃尔夫斯堡私人银行反洗钱准则》《抑制恐怖融资活动指引》《代理银行业务反洗钱准则指引》《沃尔夫斯堡关于使用风险为本的方法管理洗钱风险的指引声明》《关于监控、筛选和搜索的沃尔夫斯堡声明》等系列指引性文件,并于2004年开始与《银行家年鉴》合作,为金融机构建立了国际尽职调查数据库。
四、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共同协助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处理某些国家对参与国际反洗钱斗争持抵制态度的问题。自2001年以来,这两大机构一直要求接受金融援助的国家实施有效的反洗钱管控措施。
2001年,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发布《加大对反洗钱工作的投入》政策文件,详述了将针对洗钱行为所采取的全球性措施,并开始将打击洗钱及其他金融犯罪全面融入其监控行为和程序。后续,两大机构又联合发布了《金融系统的滥用、金融犯罪和洗钱》《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活动参考指南》等重要文件。
2004年,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共同建立合作框架,采用全球统一的方法,全面评估各国对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40项建议的合规情况,并发布《关于遵守标准与守则报告》(ROSC)。之后,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不再单独发布“不合作国家和地区”(NCCT)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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