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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反恐融资
  • 发布时间:2020-07-28
反恐怖融资Vs反洗钱

【导读】为进一步推进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宣传义务,贯彻落实人民银行2020年反洗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精神,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的统一部署,中国信达于近期集中开展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宣传活动,普及推广反洗钱知识,打击和防范洗钱犯罪活动。

 

“反恐怖融资”和“反洗钱”是常常被一同提及的,两者之间有着紧密的关联,却也有着各自的特点,本文对反恐怖融资和反洗钱的相关概念进行总结和比较,以方便从业人员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

 

| 基本定义

恐怖主义是指从事、组织、赞助、指使、便利、资助、鼓励或容忍针对国家、个人或财产的暴力行为。

恐怖活动的目的锁定在诸如寻求公开化、政治合法性、政治影响力和传播意识形态等非经济目的上。

恐怖融资是恐怖组织为了筹集保障其生存、发展、壮大和从事恐怖主义活动所需的资金而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恐怖融资是恐怖主义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没有资金的支持,恐怖主义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恐怖融资为恐怖主义提供支持和保障,使得恐怖主义能够顺利实现。

根据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40项建议,恐怖融资罪行包括任何有意采取各种手段直接或间接地提供或收集资金,将资金用于或明知资金将全部或部分用于实施恐怖活动、为恐怖组织所利用、为个别恐怖分子所利用的行为。一切符合上述条件的行为都属于恐怖融资,不论是合法资金还是非法资金。

 

| 恐怖融资与洗钱的比较

(一)动因和目标

洗钱活动的最终目的是让非法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获得表面上的合法性,掩饰、隐瞒或消灭犯罪证据及追索线索,逃避法律追究和制裁,在此基础上实现“黑钱”、“赃钱”的安全循环使用。对职业洗钱者来说,通过洗钱获取高额收入是其从事洗钱活动最直接的动因。

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义组织并非为利益所驱动。他们的目标一般不是聚敛财富,而是造成伤害以及恐怖。虽然要维持一个恐怖主义组织每年需要耗费几千万美元,但是诸如2001911日那样的攻击通常只需要很少的花费。同样,恐怖主义的融资有时会涉及极少量的经费转移以至于不会引起人们的疑心和仔细检查。而一个小的恐怖主义团伙的融资活动更加小量,因此更加难以被觉察。

(二)资金来源

洗钱通常会涉及企图隐瞒资金非法来源的金融交易,而恐怖融资的资金来源并不一定是非法所得。在一些情况下,恐怖融资的资金不是从其他犯罪行为中得到的,而是来自捐赠或者商业收益。

(三)危害后果

恐怖融资以及洗钱之间最重要的区别是恐怖融资支持的是用不可告人的暴行和暴力去对抗无辜的受害者。只要谈到恐怖融资,就要注意到这样的事实:现在的货币或者物质资源有一天在别的地方会变成子弹、炸弹或者其他大规模杀伤性的武器。因此理解以及截断恐怖融资不仅是挫败某一特别的犯罪或获取犯罪收益的需要,它代表的是阻断一个恐怖组织赖以生存的资金基础。在他们采取恐怖行动之前,就应发现他们的网络、认清他们的成员,以及在他们伤害或者杀害无辜生命之前,就捣毁或消灭他们。

 

| 反恐怖融资与反洗钱

反恐融资规则从提出之初就沿用了反洗钱的具体措施和制度。联合国早在1999年就通过了《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我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2001年美国“9.11”事件发生后,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决定将其工作目标扩大到预防和打击资助恐怖活动,并制定了反恐融资9项特别建议,2012年将9项关于反恐融资的特别建议纳入新40项建议中。

《联合国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和FATF40项建议都要求,各国应将资助恐怖活动确立为刑事犯罪,并将其作为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之一;同时,各国应通过立法确立资助恐怖活动的预防措施,其中包括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等。这些要求已经得到多数国家的认可,并通过立法加以确认。

我国《刑法》第120条规定了“资助恐怖活动罪”,并在第191条将其规定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之一;《反洗钱法》也明确规定了反洗钱措施适用于涉嫌恐怖活动资金的监控。

 

主要内容整理自:AML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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