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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4-09
单户资产处置公告单(权益类项目)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拟对嘉兴信业盛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劣后级投资份额的权益资产进行处置。该资产的投资本金余额为499,912,500.00元。该劣后级投资的底层资产形态为债权,其中:债权本金为24亿元,债权人为嘉兴信业盛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务人为涿州海康宏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笔债权以北京汇文金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森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石家庄市隆得泰科贸有限公司持有的涿州海康宏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设定质押担保;河北国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鹏森房地产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森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林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嘉兴信业盛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让与担保的方式持有了河北国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5%股权、北京森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0%股权、涿州海康宏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0%股权。该笔债权已经逾期,诉讼时效无瑕疵。

该资产的交易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但不属于:(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与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4)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5)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6)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7)上述第(1)至(6)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8)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9)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10)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有效期:20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20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信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

人:蔡经理                        

联系电话:010-62157252                   

电子邮件:caiyang1@cinda.com.cn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10-62157252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caiyang1@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投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资产明细表

权益资产

序号

权益资产名称

权益资产类别

处置权益金额

1

嘉兴信业盛嘉

 

4999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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