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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首泰金信(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资产的处置招商公告
首泰金信(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首泰金信”)为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公司,海南建信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海南建信”)持有首泰金信20%的股权。2023年海南建信已由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信达投资”)吸收合并,其全部资产、负债均由信达投资承继,因工商变更尚未完成,首泰金信工商登记显示股东仍为海南建信,但首泰金信资产已实际由信达投资管理和处置,信达投资现拟向境内(外)合格投资者转让首泰金信股份。
首泰金信(北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工商注册时间为2011年9月26日,于2014年4月22日完成管理人登记,登记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35号23号楼1-3层,办公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35号院1号楼2层,注册资本15,000万元,实收资本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彭毅先生。
公司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该股权投资者应具备的条件:1.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2.同意并配合转让方完成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审批等手续;3.股权资产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良好的资信和充足的支付能力等条件,但不属于:(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与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4)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5)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6)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7)上述第(1)至(6)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8)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9)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10)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有效期:7 天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7 天,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联系人联系。
联 系 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010-62157291
电子邮件:zhaoqiushi@cinda.com.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C座18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10-62157278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jcs_tz@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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