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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4-27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国通信托•国信1号财产权信托优先级份额及深圳市珠光御景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拟对国通信托•国信1号财产权信托全部的优先级份额221,880,000.00份进行处置。截至2026年3月31日,此信托持有对深圳市珠光御景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债权总额511,389,073.97元(含本金、利息、违约金),其中优先级份额221,880,000.00份对应债权金额372,485,173.97元,劣后级份额113,160,000.00份对应债权金额138,903,900.00元;此信托还持有债务人36.67%股权,对应劣后级份额22,000,000.00份。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为此信托唯一的优先级受益人。债务人位于广东省深圳市,该债权由广东珠光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怡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谢炳钊、朱庆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债务人提供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的宗地代码为440307603010GB00172的8栋厂房及宿舍作为抵押担保;以深圳市珠光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债务人的33.33%股权作为质押担保。

深圳市珠光御景房地产有限公司为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公司,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南建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0%的股份,现拟向境内(外)合格投资者转让该公司30%的股份。该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属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业,企业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罗岗社区罗岗路5号A栋厂房201,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

该信托优先级份额的交易对象为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但不属于:(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与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4)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5)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6)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7)上述第(1)至(6)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8)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9)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10)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该股权投资者应具备的条件:1.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2.同意并配合转让方完成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审批及征求深圳市珠光御景房地产有限公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权等手续;但不属于上述(1)至(10)项任一主体。

公告有效期:7天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7天,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业务三部联系。

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755-82331954

电子邮件:yejiachang@cinda.com.cn

深圳业务三部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2014号振业大厦A座19楼C、H室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10-62157278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jcs_tz@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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