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14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国通信托·信达法拉帝财产权信托项下债权及股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信达投资”或“我司”)拟作为委托人指令权人暨优先权委托人,指令国通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国通信托”)处置国通信托·信达法拉帝财产权信托项下全部信托财产,信托财产包括国通信托持有的珠海法拉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或“债务人”)65.04%股权、及对债务人本金为人民币78,437.5万元的债权,计算至2025年12月1日,包括利息、复利、违约金等在内,信托财产对应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33,994.36万元,具体以我司或我司指令国通信托于公开交易平台处置的资产为准。
债务人位于广东省珠海市,该债权由深圳市益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吴群力、陈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债务人提供位于广东省珠海市的宗地代码为440402014001GB00288、440402014001GB00289、440402014001GB00273的三宗土地作为抵押担保;以珠海市领先动力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债务人的24.96%股权作为质押担保。
珠海法拉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国通信托持有该公司65.04%的股份,现拟向境内(外)合格投资者转让该公司65.04%的股份。该公司注册资本15,625万元,属商务服务业行业,企业地址:珠海市横琴港澳大道868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政务服务中心114室-596(集中办公区),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游艇租赁;船舶租赁;娱乐船和运动船销售;娱乐船和运动船制造;船舶制造;房地产开发经营;港口经营。
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但不属于:(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与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4)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5)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6)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7)上述第(1)至(6)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8)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9)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10)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该股权投资者应具备的条件:1.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2.同意并配合转让方完成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审批等手续;不属于上述(1)至(10)项任一主体。
公告有效期:7天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7天,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业务三部联系。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755-8232772
电子邮件:huangli3@cinda.com.cn
深圳业务三部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2014号振业大厦A座19楼C、H室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10-62157278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jcs_tz@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该债权的有关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