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作为国务院确定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发展试点单位,于2010年6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了“三会一层”的公司治理架构。在公司发展过程中,经过不断的改进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运转顺畅。
公司治理结构图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决定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
根据本公司章程,董事会或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以提案的形式提名董事或独立董事候选人,并附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2. 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 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4. 是否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本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义务;有关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意图以及董事候选人表明愿意接受提名的书面通知,以及被提名人情况的有关书面材料,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不少于10日前发给公司;
(三)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7日向股东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四)公司给予有关提名人以及董事候选人提交前述通知及文件的期间(该期间于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之日的次日计算)应不少于7日;
(五)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应当对每一董事候选人逐一进行审议和表决;
(六)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由监管机构核准其任职资格后担任本公司董事。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依法行使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并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决定公司风险管理、合规和内部控制政策,制定公司内控合规管理等相关制度;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等。
张卫东 董事长、执行董事:自2020年1月起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自2022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1992年7月至1999年4月于中国建设银行工作,曾任房地产信贷部干部、副处长。1999年4月加入本公司,自2002年9月起历任本公司资产评估部副主任、资产评估部总经理、市场开发部总经理、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引战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投融资管理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战略发展部总经理、金融风险研究中心主任、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等职务。2015年11月至2019年10月先后担任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总裁。2019年10月至2022年3月担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2020年1月至2022年7月担任本公司总裁,自2022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自2020年11月起兼任南商香港非执行董事、董事长。1989年毕业于同济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199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
梁强 执行董事、总裁:自2022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1999年9月加入本公司,先后在太原办事处、本公司市场开发部、资金财务部、计划财务部、综合计划部、引战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分公司等多个岗位工作。2015年12月至2019年12月历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党委委员、副总裁,2016年5月至2020年2月兼任南商香港非执行董事。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历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执行董事,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历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裁,2021年6月至2022年9月历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执行董事。自2022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1993年毕业于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投资经济管理专业;1999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5年获得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具有正高级经济师职称。
赵立民 执行董事、副总裁:自2022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1993年7月至1999年9月于中国建设银行任职。1999年9月加入本公司,曾任呼和浩特办事处副主任、吉林分公司总经理、信达投资总经理等多项职务。自2019年8月起历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党委委员、副总裁。2020年12月至2022年8月兼任信达地产董事、董事长。1993年获得辽宁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
陈晓武 非执行董事:自2021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1987年8月至2002年9月先后担任财政部教育司干部、副主任科员,人事教育司主任科员、综合处司秘书(副处长级)、司秘书(正处长级)。1997年10月至1998年10月在河北省三河市挂职锻炼任市长助理。2002年9月至2016年7月历任香港紫荆杂志社财务经理(正处长级)、总经理(副司长级)。2016年7月至2021年1月先后担任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及财政票据监管中心副主任(副司长级)。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担任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副主任、一级巡视员。1987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现为江西财经大学)财会系会计学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5年毕业于南澳大利亚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具有会计师职称。
曾天明 非执行董事:自2024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1985年10月至1992年7月先后担任武警交通三支队战士、武警黄金总队战士、志愿兵、副班长。1992年7月至2007年11月先后担任武警黄金指挥部机关财务出纳员、正排职会计,北京企业处副连职助理员、正连职助理员,武警黄金指挥部司令部直属工作处助理会计师、副处长。2007年11月至2018年3月历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会计部干部,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机关财务处副调研员、调研员、处长。2018年3月至2023年3月历任银保监会机关党委(党委宣传部)工会团委办公室主任、正处级干部、一级调研员、二级巡视员。2023年4月至2024年12月担任金融监管总局机关党委二级巡视员。毕业于武警工程学院(现为武警工程大学)财务管理专业。
张忠民 非执行董事:自2025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历任社保基金会投资部干部、研究发展处助理调研员,股权资产部(实业投资部)权益处调研员、直接管理处处长、权益管理处处长、副主任。现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92年毕业于湖南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3年和200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分别获经济学硕士和博士学位。
陆正飞 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9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及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财务分析与投资理财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及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会计研究》和《审计研究》编委。2013年入选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首批)。2014年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994年至1999年期间担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2001年至2015年先后担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副院长。现任中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198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系,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6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商学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林志权 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9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陆氏集团(越南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合伙人。1977年获得香港理工学院(现为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学高级文凭,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汪昌云 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2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并购与投资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ESG研究中心副主任。2007年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2013年荣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2014年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9年至2005年任教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曾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应用金融系主任、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汉青经济与金融高级研究院院长。现任中国投资学专业建设委员会副会长、中国投资协会常务理事,中国金融学会理事、国家审计署特约审计员。现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谐健康保险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及航天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86年和198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分别获得经济学学士和硕士学位;1999年毕业于伦敦大学,获金融经济学博士学位。
孙茂松 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2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教授及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兼任清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兼计算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清华大学大规模在线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下一代搜索技术联合研究中心共同主任、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常务理事、全国核心期刊《中文信息学报》主编。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2016年入选「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2020年入选欧洲科学院外籍院士,2021年入选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会士、中国中文信息学会会士。2007年至2010年期间担任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主任。1986年和1988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分别获得工学学士和硕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香港城市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
史翠君 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3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以及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英国金马伦麦坚拿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法律顾问、英国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高级律师、国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法律部高级法律顾问、道达尔能源(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曾任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2年毕业于北京联合大学文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美国波士顿大学法学院,获银行金融法硕士学位。
董事会下设五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发展委员会(8人):张卫东(主任)、梁强、陈晓武、曾天明、张忠民、林志权、孙茂松、史翠君
审计委员会(4人):陆正飞(主任)、林志权、汪昌云、史翠君
风险管理委员会(5人):陈晓武(主任)、赵立民、曾天明、陆正飞、孙茂松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5人):孙茂松(主任)、陈晓武、张忠民、汪昌云、史翠君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3人):汪昌云(主任)、陆正飞、林志权
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根据公司章程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行使以下职权:(1)监督董事会确立稳健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发展战略;(2)定期对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3)检查监督公司财务,审核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4)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最终评价结果,同时报告股东大会;(5)对公司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监督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6)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外部监事及独立董事;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监督;(7)对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拟订监事考核办法以及薪酬方案,并报股东大会决定;(8)拟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案等。
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八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一名,即监事长龚建德先生;外部监事三名,即甄庆贵先生、刘力先生、蔡小强先生;职工监事四名,即宫红兵女士、鲁宝兴先生、袁良明先生、周丽华女士。
姓名 | 职位 |
---|---|
龚建德 | 监事长、股东代表监事 |
甄庆贵 | 外部监事 |
刘力 | 外部监事 |
蔡小强 | 外部监事 |
宫红兵 | 职工监事 |
鲁宝兴 | 职工监事 |
袁良明 | 职工监事 |
周丽华 | 职工监事 |
龚建德先生:自2015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监事长。1995年8月至2000年10月历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厅秘书、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2000年10月至2003年7月历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组织部正处级干部、调研员兼副处长、处长。2003年7月至2014年9月历任银监会机关纪委书记(副局长级)、机关工会主席(副局长级)、纪委委员(期间在中央金融巡视组工作)、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正局长级),兼任银监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银监会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中央国家机关党建研究会副会长、金融街商会副理事长。自2014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1996年毕业于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2007年毕业于中央党校研究生班。
甄庆贵先生:自2021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外部监事。现任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副董事长、中伦文德大要案研究中心主任、中伦文德风控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航发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中国免税品(柬埔寨)有限公司董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曾任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案例研究指导(北京)基地咨询委员会专家,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商标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甄庆贵先生律师执业26年,主要执业领域为投资并购、知识产权、房地产、公司等法律业务,服务范围既包括非诉法律服务,也包括诉讼法律服务。1987年至1995年曾任首钢总公司法律事务处法律顾问8年。甄庆贵先生198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同时获得哲学、法律双学士学位。2003年取得对外经贸大学国际法硕士学位。2008年获得伊利诺伊理工大学芝加哥肯特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硕士(LLM)学位。
刘力先生:自2022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外部监事。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84年9月至1985年12月任教于北京钢铁学院。1986年1月起就职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光华管理学院。曾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会主席、金融系主任、MBA项目主任。曾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教育部优秀教材奖、厉以宁特别贡献奖。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先生1982年和198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物理系,分别获得理学学士和硕士学位;1989年毕业于比利时天主教鲁汶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蔡小强先生:自2021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外部监事。现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校长讲座教授及协理副校长、深圳市大数据研究院副院长及智慧城市、交通和物流大数据实验室主任、深圳市物联网智能系统与无线网络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蔡小强先生是国际系统与控制科学院院士、国家重大人才计划特聘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类)获得者、广东省珠江计划领军人才、深圳市孔雀计划A类人才、香港工程师学会Fellow。2021年获工业工程及运营管理国际学会杰出教授奖。蔡小强先生1982年获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学士 (自动控制专业),1985年获清华大学硕士 (控制理论专业),1988年获清华大学博士(系统工程专业),1989-1991年英国剑桥大学及贝尔法斯特女皇大学博士后。
宫红兵女士:自2014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1988年8月至1999年8月先后于中国建设银行烟台市分行人事科、山东省分行人事处工作。1999年8月加入本公司,曾任本公司总务部总经理助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总务部副总经理、总务部(群工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2015年10月起任工会副主任。2019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1988年毕业于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现为哈尔滨金融学院)银行管理专业;2002年毕业于中央党校山东分院经济管理专业;2008年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具有高级政工师职称。
鲁宝兴先生:自2019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1985年7月至2003年10月曾于人民银行先后担任山东银行学校教师,山东省分行(济南分行)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2003年10月至2011年11月曾于山东银监局担任副处长、处长。2011年11月加入本公司,曾任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安徽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山东分公司总经理。2019年4月起任监事会办公室主任。1985年毕业于山东银行学校(现为齐鲁工业大学)城市金融专业;1990年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现为山东财经大学)会计专业;1996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8年毕业于贵州大学管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
袁良明先生:自2019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1988年7月至1999年5月曾于中国建设银行先后担任湖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9年5月加入本公司,曾任业务审核部专职审批人,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多项职务。2019年6月起任风险管理部总经理。1988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投资经济管理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金系,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8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
周丽华女士:自2022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1987年8月至1999年10月于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办公室工作。1999年10月加入本公司,曾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审计负责人、稽核总监、工会副主任(主持工作),本公司总务部(群工部)总经理助理、总务部副总经理、总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等多项职务。2022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工会工作部(总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周女士1987年毕业于哈尔滨建设银行学校基建财务信用专业;199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基本建设经济专业;199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投资经济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具有经济师职称。
监事会下设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和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
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由四名监事组成,包括甄庆贵先生、宫红兵女士、袁良明先生、周丽华女士。甄庆贵先生现任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主任。
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刘力先生、蔡小强先生、鲁宝兴先生。刘力先生现任监事会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主任。
公司高级管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具体情况如下:
梁强 总裁:请参阅「董事」。
凌敢 高级管理层成员:自2022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层成员。1992年8月至2001年7月于人民银行任职,先后担任条法司干部、立法处科员、立法处副主任科员,办公厅秘书三处、督办处、秘书处主任科员、秘书处副处级秘书,上海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党委秘书。2001年7月至2006年7月历任中国光大集团及中信集团监事会副处长、处长。2006年7月至2022年10月历任银保监会(银监会)宁波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党委书记、局长,陕西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城市商业银行监管部主任,银行机构检查局局长、一级巡视员(正局长级)。2022年10月加入本公司,任党委副书记(享受公司正职待遇)。1992年获得湖南财经学院(现为湖南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0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
赵立民 副总裁:请参阅「董事」。
李洪江 副总裁:自2021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1992年8月至1998年9月于中国建设银行任职,2001年7月加入本公司,曾任广东分公司副总经理、吉林分公司总经理、资产经营部总经理等多项职务。自2019年8月起历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党委委员,2021年1月至2024年12月兼任金谷信托董事、董事长。1992年、1999年和2001年分别获得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
酒正超 总裁助理:自2021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1991年7月至1998年8月于铁道部科技信息研究所《中国铁路》编辑部任职。1999年5月加入本公司,曾任本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股权管理部(股权经营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总经理,战略客户三部总经理等多项职务。1991年和1999年分别获得长沙铁道学院(现为中南大学)学士学位和北方交通大学(现为北京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
王正民 总裁助理:自2021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1995年7月至1999年9月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任职。1999年9月加入本公司,曾任华建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信达香港副总经理,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裁办公室主任、天津分公司总经理等多项职务。1995年和2000年分别获得武汉大学经济学学士和经济学硕士学位。具有经济师职称。
罗振宏 首席风险官:自2013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首席风险官。1988年7月至1999年4月曾于中国建设银行担任多项职务。1999年4月加入本公司,曾任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及法律合规部总经理。2008年10月至2012年11月任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自2012年11月起任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1988年、2002年和2012年分别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法律硕士和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艾久超 董事会秘书:自2016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1989年6月至2000年9月曾于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煤炭工业部、国家煤炭工业局担任多项职务。2000年9月加入本公司,曾任总裁办公室副主任、总裁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级)兼合规管理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曾兼任本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金融风险研究中心主任。自2020年11月起兼任信达证券董事、董事长。1989年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1996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2002年获得中国矿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
杨英勛 首席财务官:自2020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首席财务官。1996年7月至1999年5月于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任职。1999年5月加入本公司,曾任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裁,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等多项职务。自2020年9月起兼任南商香港非执行董事。1996年获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2006年获得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具有经济师职称。
附件: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工资分配情况.pdf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2022年度薪酬情况.pdf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工资分配情况.pdf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2021年度薪酬情况.pdf